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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落户温馨贴士③受理网点确认-市人才和注册地网点办理
日期:2026-02-01 浏览 次

还在为单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发愁吗?首次上报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材料时,申请单位若还未选定受理网点,系统会弹出提示“单位上报网点未绑定”,此时需要先进行受理网点的确认。

提示一单位若选择在“一网通办”系统进行网点确认操作,请在进入“留学人员落户”业务后,点击“受理网点确认”菜单查看;若选择在“自助经办平台”进行网点确认操作,则请在“[人事人才]-[人员落户管理]-[留学落户-受理网点确认]”菜单查看。
提示二受理网点的选择原则是:1.央属、市属用人单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可选择在“市人才网点”列表下的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或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金融、航运、高新、科创分中心)办理有关业务;2.区属用人单位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选择“注册地网点”或“经营地网点”办理有关业务。以“市人才网点”为受理网点与区属用人单位选择单位“注册地网点”作为受理网点的操作步骤类同,本期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线上服务专员小R会先为大家讲解这两个操作流程,第一次经办的小伙伴们,速来划重点!

一、进入“受理网点确认”菜单查看当前绑定状态,如当前确认受理网点显示“暂未确认”,则需确认受理网点。
二、点击“留学人员落户 受理网点确认申请信息列表”-“申请”,进入下一界面。
三、(一)央属、市属单位点击“受理网点类型”,选择“市人才网点”。
(二)区属单位点击“受理网点类型”,选择“注册地所在网点”。
四、选择了具体网点后,点击“下一步”。
五、“留学人员落户 受理网点确认申请信息列表”将显示所选受理网点信息,可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等操作,如确认网点信息无误后请点击“确认”。
六、受理点确认完毕后,“当前确认受理网点”列表会显示所选受理网点名称、受理网点地址,接下来申请单位就可以开始填报个人信息啦! 【温馨提示】受理网点一经选择确认,将无法修改。请各单位经办人务必审慎核实、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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