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双拥工作展示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展陈资料
为建设松江区双拥工作展示馆,特向全区退(现)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热心群众广泛征集个人和集体荣誉物品、个人军用物品、实物史料和照片影像。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征集内容
1.个人和集体荣誉物品
户籍在上海市松江区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获得的荣誉证书、勋章、军功章、立功奖章(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纪念章、奖章、奖状、音像视频资料等军旅生涯和参加地方经济建设中的荣誉物品。物品需注明立功时间、原因、奖项以及颁奖(章)部队。
2.个人军用物品
主要包括个人军旅生涯中收藏的军装、军帽、军被、背包带、外腰带、挎包、水壶、书信等军用物品和集体双拥物品。物品需注明年代及背景。
3.实物史料类
重要战役战斗、革命事件、军事活动的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册;记载革命历史的日记、手稿、自传、回忆录、信件;松江地下革命工作的各类记录,英模人物的立功喜报、烈士证明书;出席各类革命活动的代表证、出席证,战争年代地方政权及部队印制的代用券、邮票、粮票、钱币等各种票据等。
4.照片影像类
参加战役、重大活动、军营训练生活等方面较有意义且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和影像,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照片须附简洁文字说明,注明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驻松部队自身建设和参与地方建设及双拥共建的各种典型事迹、珍贵历史资料、图片等。
征集对象
全区退(现)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热心群众。
征集要求
1.应征人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有所有权,是应征人的合法收藏。
2.应征人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或者应征人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应征人免费捐赠,由区退役军人局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颁发捐赠证书。
征集运用
本次征集的资料,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展示馆展陈条件和相关主题要求筛选评定,择优展陈。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松江人才网
征集内容
1.个人和集体荣誉物品
户籍在上海市松江区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获得的荣誉证书、勋章、军功章、立功奖章(特等功、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纪念章、奖章、奖状、音像视频资料等军旅生涯和参加地方经济建设中的荣誉物品。物品需注明立功时间、原因、奖项以及颁奖(章)部队。
2.个人军用物品
主要包括个人军旅生涯中收藏的军装、军帽、军被、背包带、外腰带、挎包、水壶、书信等军用物品和集体双拥物品。物品需注明年代及背景。
3.实物史料类
重要战役战斗、革命事件、军事活动的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册;记载革命历史的日记、手稿、自传、回忆录、信件;松江地下革命工作的各类记录,英模人物的立功喜报、烈士证明书;出席各类革命活动的代表证、出席证,战争年代地方政权及部队印制的代用券、邮票、粮票、钱币等各种票据等。
4.照片影像类
参加战役、重大活动、军营训练生活等方面较有意义且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和影像,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照片须附简洁文字说明,注明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驻松部队自身建设和参与地方建设及双拥共建的各种典型事迹、珍贵历史资料、图片等。
征集对象
全区退(现)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热心群众。
征集要求
1.应征人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有所有权,是应征人的合法收藏。
2.应征人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或者应征人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应征人免费捐赠,由区退役军人局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颁发捐赠证书。
征集运用
本次征集的资料,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展示馆展陈条件和相关主题要求筛选评定,择优展陈。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松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科(中山中路38号5号楼106室)
松江人才网
上一条:
开展师生技能培训 健全校内救护网络
下一条:
松江区新冠疫苗接种安排(10月31日)

